华远房地产申报企业暂定资质重新核
2015-12-14
关于对台州市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重新核定的公示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台州市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初评合格的台州市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我局网站(www.wlgh.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5年12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我局行政审批科(信件寄出时请电话告知)。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行政审批科
地址: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6103035 8610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