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楼面价7516元/㎡,温岭万
台州楼盘网2020-6-19
6月19日,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温土公告字[2020]整第28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岭城东街道下岸渚村CD0304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09时00分。挂牌起始价17000万元,挂牌楼面价7516元/平(未考虑回购、配建等因素)。该地块学区是温岭市百丈小学、温岭市第六中学。地块位于万昌中路与曙光东路交汇处;北侧离数码城直线距离不到一公里,东侧靠近湖心公园;
【地块详情】用地面积:11905平方米,容积率:> 1. 0且<1. 9;计容总建筑面积< 22619平方米;其中,用地南侧、西侧、北侧需设置商业,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含物业管理 经营用房)>6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54米
【道路交通要求】交通主出入口要求:沿万昌中路和曙光东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公共设施配置要求】须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6)39号)有关要求配置居家养老服务设 施。须配置一座二类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有独立出入口,面宽不少于3.6米,产权无偿归政府所有【城市景观风貌和建筑控制要求】I.建筑风格:建筑的体量、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体现简洁、明快、大方的现代建筑风格,立面以石材、铝板、仿 石涂料为主II.建筑立面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III.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得设计联排排屋。IV.高层住宅建筑面宽不得超过45米。【绿色建筑】1绿色建筑设计须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 计标准》(DB33/1092-2016 )执行2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须按《温岭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19〕28号)执行。
一、 商业建筑面积要求不少于6000平方米。商业用房沿曙光西路、万昌中路和地块南侧用地范围内三面设计,其中甲方商 业回购面积为( 14.9275亩/17.8575亩)*总回购商业面积;乙 方商业回购面积为(2.93亩/17.8575亩)*总回购商业面积。乙 方商业用房位置按面积自曙光西路开始至万昌中路(一层和二层 对应,并分别按比例);其余为甲方的商业用房位置。项目开发 建成后,甲、乙方按照5500元/平方米(含商业配建停车位)的 价格回购所有商业建筑(不包括物业用房等其它附属用房),涉 及相关税费按相关规定由三方自行负责缴纳。二、回购商业用房的建设标准:外墙采用花岗石干挂,石材价格不低于300元/平方,内墙、天平采用混合砂浆抹灰,地面 采用水泥砂浆抹面。门窗采用铝合金,玻璃门。建筑方案设计时 须经甲、乙方确认后才能实施。三、商业建筑一层层高控制在4. 8米一4. 9米之间,商业二 层层高控制在4. 2米-4. 5米之间。四、商业建筑的结算面积以房产发证机关核定的实测面积为 准,商业建筑面积若达不到地块规划条件要求,不足面积部分, 丙方按3万/平方米价格赔偿给甲、乙方。五、结算支付办法:甲、乙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周内, 由温岭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温岭市下岸渚村股份经 济合作社按本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及结算价格,与丙方签订回购 商业建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结 清回购房屋款。六、违约责任:因丙方原因不能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 竣工,导致房屋逾期交付,按房屋回购款总额万分之五每天支付 违约金。甲、乙方未能遵守协议,不按期支付房屋回购款,就逾 期部分按万分之五每天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七、本协议未尽事项,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可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丙方贰份;自然资 源局和公证处各执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