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 盘
出 售
出 租
商 家
图 库
新 闻
加入收藏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台州房产网手机版
  • 县市分站: 临海 三门 天台 仙居 温岭 玉环
首页 >土地证书> 正文

椒江房地产抵押权(集体土地房屋)设立登记流程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4-3-23点击:2649 人次

一、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屋登记办法》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收费—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主债权合同;

6、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

7、其他必要材料(特殊事项)。

四、承诺期限   

①个人抵押:隔日取证;

②企业抵押: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1、房屋登记费:

A住宅:80元/件;

B非住宅:550元/件;

2、证书工本费:10元/本。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8] 924号,椒发改价(2008)39号

(编辑整理:台州房产网

台州房地产网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视频中心
Copyright © 台州房地产网·浙ICP备2023025853号-1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台州通联网络-台州网站建设-网页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