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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集体土地房屋不动产证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来源:作者:椒江国土资源局发布时间:2017-4-11点击:2107 人次

椒江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一、申请登记程序

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缴费领证

二、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土改时的土地所有权证、六十条时确定集体所有的证明材料、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处理决定、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演变的书面报告和具结保证书、乡镇(街道)出具的权属证明、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

6、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包括国土部门历次土地调查已指界确认的界址表、图件,林权证或林地调查确定的资料);

7、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中的身份证明资料、监护以及涉外相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详见专项须知)。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登记费:10元/件;

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10元/件

四、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五、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

(编辑整理:台州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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