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浙江省嘉善县的小沈从借4000元买新手机开始,接着一步步被套路,各路“兄弟”“老板”齐上阵,最后累计欠款70万元,只能变卖婚房偿还。
近日,浙江嘉善公安在经过3个多月的细致侦査,成功打掉多个非法放贷讨债担保公司,抓获“套路贷”诈骗嫌疑人17人。
贷款公司的“兄弟” 帮借钱帮花钱
小沈今年27岁,嘉善人,去年他分期付款购买了一款价值4000元左右的新手机,但因没有工作无经济来源,又不敢向家人要钱,于是拨通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电话,同时也慢慢堕入了“套路贷”的深渊……
而推他入“火坑”的人叫李某。李某专门给担保公司介绍需要借钱的客户,从中拿5%的好处费。上门实地查看后,李某了解到小沈名下有一套房产,判断其具备偿还能力。
第一次借款时,小沈本想借5000元,但在诱骗下写了一张10000元的欠条,扣除利息、中介费等费用,实际只拿到4000元。
之后,李某与小沈称兄道弟,带他出入各类消费场所,出手阔绰。小沈则对李某几乎有求必应,甚至还借钱给李某去赌博,李某总是以“赢了我们就平分”来忽悠他。
天天和“兄弟”李某出门潇洒,小沈很快又没钱了。这时,李某建议他去做担保人,称做担保人不用花多少精力就可以拿到好处费,“钱来得轻松。”对“兄弟”的话深信不疑的小沈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紧接着,李某给小沈介绍了张某、孟某、陆某3人,这3人也是中间人,开始陆陆续续带着小沈去各个贷款公司借钱。
“实际上他们几个介绍人和担保公司的老板都串通好了,知道小沈名下有房子,而且涉世未深容易骗,就打算—步一步累加他的债务,最后想办法弄到他那套房子。”嘉善县公安局刑侦民警车晓冬说。
借5万到手1.9万 窟窿永远补不上
一开始,李某带着小沈出面借款3万元,扣除月息、押金、介绍费、担保费等杂七杂八的费用之后,实际拿到手1.9万元,却被要求写了一张5万元的欠条。
“这是我们的行规,你写5万元的欠条,我给你转5万元,你取出来之后再还给我3.1万元。如果1个月时间里你能还清,就只要还3万元就可以。”贷款公司的人说。
但这1.9万元,没几天就被小沈和李某挥霍殆尽。无力在规定时间内还款的小沈,被李某告知违约,贷款公司的人则不断向他催讨钱款。
欠了这么多钱,没有经济来源的小沈不敢跟家里说,只能再跟“兄弟们”一起想办法。
张某、孟某、陆某3人也很“够义气”,带着小沈去其他贷款公司借钱,借到的钱一部分用于还债,一部分用于开销,此时小沈的债务已经逐渐累加到了18万元。
小沈的涉世未深及名下房产在担保公司的圈子里也“小有名气”,更多的担保公司想侵吞他的房产。
陆某带着小沈来到担保公司王老板处借钱,王老板为了吞掉小沈的房子,开门见山地说:“我帮你把外面的欠款全部还清,接下去你就欠我一个人,清爽一点。”
稀里糊涂的小沈同意了,可在这个债务问题上,王老板还要下一把狠手,对小沈说帮他还清了25万元的欠款,并让他签了一张50万元的欠条。
可随后王老板发现小沈欠的钱不止18万元,在另一名担保公司老板卫某处还有将近20万元的欠款。
此时,小沈的债务已高达70多万元。事后经过协商,由卫某支付给王老板25万元,房子由卫某处理。
小沈的这套房子是其父亲为他结婚准备的,面积近九十平方米,市场估值为161万元。卫某假装很委屈地对小沈说:“我帮你把房子买过来,算我吃亏一点,你拿钱也能把债还清了。”最终小沈以118万的价格将房子过户给了卫某。
百万婚房被套走 他还被蒙在鼓里
警方算了一笔账。
小沈118万元的房款,减去王老扳的欠款25万元,减去房屋本身存在的贷款50万元,减去给李某的好处费4万元,减去欠卫某的近20万元,再减去房产中介费近5万元,最后仅剩下了10余万元。
而小沈丝毫没有觉察到其中的猫腻,仍旧潇洒地过着日子。
可小沈的父亲发觉了不对劲,“儿子最近似乎交了一帮新朋友,花钱也开始变得大手大脚,钱从哪来的?可别是被人骗了吧?”
直到今年年初,小沈父亲终于发现给儿子准备的婚房已在他人名下,就赶紧报了案。可是面对询问,小沈扭扭捏捏说不出个所以然,民警一开始也不好轻易下判断,便将此当做一般的民事房产纠纷备了案。
然而没过几天,嘉善小伙曹某也来报案,称他被朋友介绍到了一家担保公司借款,原本只想借3万元,可在担保公司的“威逼利诱”下,他前前后后写了20万的欠条,而实际拿到手只有1.4万元。曹某越想越不对劲,就报了案。
通过侦查,嘉善警方抓获了卫某、李某、王某、冯某4名嫌疑人,并在卫某被扣押的物品中,发现了小沈案件中的房屋产权信息等资料。
于是,民警再次联系到小沈,给他做了一份详细的笔录,把银行流水一笔一笔地跟小沈进行对账,帮助他回忆整个事件的经过,光笔录就做了整整100多页,这起原以为的普通房产纠纷被重新定性为“套路贷”诈骗案。
什么是“套路贷”?
据警方介绍,“套路贷”是指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条款,进而认定被害人违约,侵吞被害人财产的行为,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
将近20厘米厚的银行流水单,侦查民警们查看了好多天,加上时间跨度较长,证据的固定也相对困难。
“还有一些涉案当事人,因为还不出钱跑路了,而家里人害怕对方打击报复,并不配合我们警方的工作。”车晓冬说,“当我打电话给被害人说明自己身份的时候,有些甚至还怀疑我是担保公司的人冒充的。”
通过不懈努力,嘉善警方又陆陆续续抓获中间人李某,小额贷款公司老板孙某、徐某、陈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目前16人已被嘉善县公安局执行逮捕,1人被取保候审,小沈的房屋现已被公安机关查封。
(编辑整理:台州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