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人姓谭,是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一名店长。
他说,高空抛物的情况发生在他们店门口,已经持续了很久很久。去年7月份,他第一天调到这家分店时,就听员工说起这件事,当天,他亲眼目睹啤酒瓶、大便、污水、青菜叶等从天而降。
“我们好几个员工都曾被泼到过污水,挺幸运的,一直没被物体砸到过,那可要命的!每当看到有行人在店门口逗留的时候,我们马上会劝他们离开,危险!
“每天都有高空抛物,时间不定时,每当到了下午4点到6点,这个情况更加严重,扔下来的基本上是一些啤酒瓶、蔬菜叶以及一些餐饮垃圾。
“今天早上8点,我来上班,店门口多了一摊大便,还有不少摔破的啤酒罐。”
大概三四个月前,公司给门店安装了雨棚,有了一个遮挡缓冲,谭先生和员工们觉得安心了些,但是,这个事情真是太烦心了。
谭先生说自己报过不少次警,也找过物业、社区,反映的事情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邻居们也很糟心,不敢在阳台晾衣物。有邻居说,这是18楼的住户在扔东西。”
谭先生最近的一次报警是在3月底,一个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他,说过几天给答复,“社区说得最多的就是,没有办法,情况严重就报警,不严重他们也没办法。”
“不管怎么样,这个事情总是需要有人解决吧!”
根据国家物权法等规定,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遇上这样的情况,首先应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物业公司有管理小区公共秩序的责任,或维护区域内秩序的责任。高空抛物是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法防止应是物管公司的职责之一。
根据法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社区民警跟物业、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走访,因为18楼这户人家情况有点特殊,他们已经要求该户监护人加强监护管理,并会同相关部门,商量进一步解决办法。
(编辑整理:台州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