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评定结果,浙江省共有3个项目入选,“大陈黄鱼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名列其中,为台州市首个。
据了解,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是以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主,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产品对周边相关产业生产能起到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优先选择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历史文化技艺并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地理标志。
大陈黄鱼则具有“膘肥厚、味鲜美”等特点,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并且在国内市场打出了知名度。
近年来,椒江区不断加强大陈黄鱼产业保护和发展力度。比如出台《大陈黄鱼养殖基地建设扶持办法》《椒江区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扶持办法》等系列政策,投入财政扶持资金5600多万元,破解大陈黄鱼产业发展的制约瓶颈;与中国科学院金翔龙院士合作,建立全省首家水产类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朱蓓薇院士团队落户椒江,通过技术攻坚,助力产业发展。
与此同时,还开办了大陈黄鱼地理标志保险,大陈黄鱼品牌被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在全省率先推动养殖企业激活应用“浙食链”,并完成首批黄鱼上链,实现地理标志溯源管理;建立专业检测防疫实验室,严把大陈黄鱼品质,目前大陈黄鱼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100%。
当前,大陈黄鱼年产量达6000多吨,产值超8亿元,占全省高品质大黄鱼产量产值的三分之二以上。“‘大陈黄鱼’获批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有助于进一步擦亮‘大陈黄鱼’金名片。”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郑战表示,示范区筹建期为3年,期间该局将会同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文广旅体局、大陈镇等单位,制定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共同完成保护区建设有关工作。
(编辑整理:台州房产网)